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封口费”案开庭并挑选陪审员
排在第二位的是理论研究不足,基本问题尚未搞清,分别为22.7%和20.8%。
对于人的行为的预测面临一个问题,你预测某人的行为怎样,但人是活的,他可能不会按照你的预测行为,甚至于与你的预测对着干。工具主义的理性人假设是:目标选择先于行动的选择,行为与目标一致。
实用工具主义者几乎一致主张,法律是一项技术,被社会工程师用以实现社会目标的技术。当一个人的违法预期所得超过守法的预期所得时,经济人就会选择违法。在卢埃林看来,实用工具主义者视规则、法律为实现目标的工具。由此,我们对于法律预测结果的经验性研究就显得特别重要。萨默斯2006年在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其作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的代表作《法律系统的形式与功能》(Form and Function in a Legal System: A General Study)。
所以要看实际的效果与预期的效果符合不符合。所有法律规则和法律概念只是一种工具——实现目标的工具。在实证调研中,高达77. 8%的被调查者认为劳动教养具有行政性质而非刑事性质。
和平法官的任职条件低于普通法官。而通过实证调研寻找共识、发现共识,就是凝聚共识的有效方式之一,这从另一侧面说明了对于劳教制度改革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重要性。该委员会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但可设专职副主任和固定的办公室,也有学者主张将其设计为常设机构。{6}高莹等:《劳动教养制度的价值定位与改革方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其次,改善待遇的方式,如采取半封闭半开放的执行方式、参加劳动的,给予适当报酬、每月允许回家一两天等也获得认同。对于治安法院或治安法庭的设置背景和功能,恐怕也不是十分清楚。
对于卖淫嫖娼者的处置,存在着与吸毒成瘾者类似的问题。二是某种处分适宜于预防上述犯罪行为。关于吸毒成瘾者的处置,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别,这取决于一国对毒品犯罪采取严厉还是宽缓的刑事政策。调研发现,在所有52个有效回答中,65.4%选择了赞同,30.8%选择了不赞同。
刑法上的保安处分以适用对象实施了犯罪或者刑事不法为前提,而行政性保安措施不以适用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因此,二者有着性质上的区别。实证调研的结果对于拟定劳教制度的未来走向以及劳教制度改革所涉及的一些体制性、程序性、实体性问题,也具有参考价值。可见,在劳教制度具体改革方案的选择上,实务界与学术界分歧较大。可见,绝大多数样本认为劳教具有行政性质,而非刑事性质。
4.特殊主体的处遇与行政性保安措施。(2)关于劳教案件具体的审判组织,55%的被调查者主张兼采独任制和合议制。
[23]参见注[22],第968页。{5}赵秉志、杨诚主编:《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检讨与改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显示,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委员长会议将提请审议,《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调研发现,在所有53个有效回答中,66%表示赞同,26.4%表示不赞同。从合计来看,选择缺乏有效法律依据和法律属性不明的人数最多,这凸显了劳教立法的必要性。统计显示,在所有54个有效回答中,50%选择了保留但须改革,48.1%选择了彻底转型。(2)关于劳教制度在矫正违法行为方面的实际效果,问卷设计了非常有效、效果一般、效果较差、效果很差、难以评价五个选项。调研发现,在所有53个有效回答中,83%选择了支持,15. 1%选择了不支持。
司法行政机关样本的68.2%选择了赞同,27.3%选择了不赞同。表示不赞同这种观点的,前者占64%,后者占75%。
在意大利,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可收容于司法感化院,属于一种监禁性保安处分。至20世纪末,犯罪分层逐渐成为大多数国家刑法的通例。
在调查问卷中,关于劳教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占有较大篇幅。(2)关于缩短劳教期限的建议,总体支持率为73.1%。
但根据新的法律,卖淫不再是犯罪,法律重点打击妓院的经营者或者为性交易提供各种便利的人员。(5)关于劳教案件的救济程序问题,86.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设立审判监督程序,给予当事人对生效裁判寻求救济的权利。教学科研机构样本的78.3%选择了公平优先,选择公平与效率并重的为21.7%,无人选择效率优先。在其所犯之非过失犯罪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3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最低收容期限为3年以上。
时至今日,劳教制度改革已成定局,需要探讨的关键问题是劳教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其中选择实践中易被滥用和缺乏公正程序的人数最多,而教学科研机构的样本比例明显高于司法行政机关的样本比例。
86.5%的被调查者赞同把目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隔离戒毒统一交由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劳教制度的改革应当在追求公平价值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4)鉴于立法机关一直以来偏重于采取将劳教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的方案,问卷中设计了赞同、不赞同不知道三个选项。
调研发现,在所有54个有效回答中,42.6%选择了行政强制措施、35.2%选择了行政处罚。相反,教学研究机构的样本71%认为应该彻底转型,只有25%的样本主张保留但须改革。适用这一处分需以行为人因毒瘾发作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一个纯粹偶然的犯罪行为与麻醉剂瘾癖的巧合不足以满足上述条件。新的简易程序去掉了1996年刑诉法所规定的可能判有期徒刑3年以上(适用普通程序)与3年以下(适用简易程序)的区分,采取美国式的做法,以被告人认罪为前提,导致简易程序适用的刑罚跨度范围扩大。
鉴于劳教处罚的严厉性,多数样本主张缩减劳教期限,上限多数认为应为1年,下限应为3个月。司法行政机关样本的72.7%、教学科研机构样本的60.9%认为检察机关应当提前介入。
(4)保安监督是超出行为人罪责的处分,其严厉程度远甚于劳教。此外,对于西方国家的轻罪概念,被调查者也可能理解不准确、不全面。
4.关于劳教改革的体制性问题。(23)关于劳教的期限上限应该多长,问卷设计了三个月、半年和一年、其他四个选项。
「小礼物走一走?雪碧可乐来一罐!」
还没有人赞赏,支持一下吧
哇~真是太棒了